(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一、辞退公司补偿金的计算如下:
1.工作每满一年应当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2.工作已满半年但是不满一年的,应当按照一年来计算,支付两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3.工作不满半年的,应当按照半年来计算,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金;
4.上述的工资赔偿金按照劳动者离职前一个工作年度的平均月工资。
二、企业支付给离职人员的离职补偿金不可以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不得作为计算职工福利费等的基数,离职补偿应作应纳税所得额调整处理。企业根据公司财务制度为职工提取离职补偿费,在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对当年度“预提费用”科目发生额进行纳税调整,待职工从企业离职并实际领取离职补偿费后,企业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根据目前税法的相关规定,职工辞退福利既不属于工资薪金也不属于职工福利费,而应属于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支出。
三、怀孕期间被辞退,女职工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找法网提醒您,如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则应在撤销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同时,认定双方劳动合同终止,并判令用人单位支付至劳动合同终止之日的工资待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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