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大连市海葬服务单位登记备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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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财政局关于实行绿色安葬补助政策的通知》(大民发〔2015〕217号)、《大连市民政局、大连市公安局、大连市财政局、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连市红十字会关于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的通知》(大民发〔2017〕107号)和《大连市民政局关于提高全市骨灰海葬补贴标准的通知》(大民发〔2022〕1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确保大连市民依法依规享受相关海葬优惠政策,现对为大连市户籍居民提供海葬服务的机构进行登记备案,请相关海葬服务机构于2023年2月13日至2月17日间到大连市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
一、登记备案对象
1.经营范围包含殡葬礼仪服务的中国境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企业或业务范围包含殡葬礼仪服务的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
2.承办海葬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必须具备提供服务船只、码头(所使用的船只应符合相关安全使用规定,自有、租赁均可)能力;
3.承办海葬服务的企业或社会组织必须具备省民政厅规定的海葬祭扫用品提供能力;
4.上述企业或社会组织中拟开展骨灰撒海服务或已取得骨灰撒海倾倒许可证的单位。
二、登记备案材料
1.中国境内经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营业执照或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
2.骨灰撒海倾倒许可证(未取得的不必携带);
3.承办海葬服务的船只(自有、租赁均可)、码头以及服务人员相关材料;
4.省民政厅规定的海葬祭扫用品提供能力相关材料;
5.开展海葬服务的方案。
三、登记备案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万岁街150号,大连市民政局608房间。
联系人:张翼,联系方式:84318058。
特此公告。
大连市民政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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