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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户籍的80岁老年人可以申领这笔补助!-环球关注

来源:开屏新闻    时间:2023-04-11 23:11:17

4月11日,昆明市财政局局长梁勇一行做客《春城热线》节目。春城晚报-开屏新闻记者了解到,具有昆明市户籍的80周岁高龄老年人,可以申领昆明市高龄老年保健补助。发放标准为:80到89岁每人每月60元;90到99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


(资料图片)

一般公共预算的70%以上投入民生领域

2023年昆明市财政支出的重点是什么?梁勇表示,2023年昆明市将坚持“三保”支出预算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重点聚焦民生项目支出,继续将一般公共预算的70%以上投入民生领域,持续增进民生福祉。

其中,安排30.6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资金,坚持实施就业优先,支持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对低保、特困人员等群体的社会救助体系;安排15.5亿元教育资金,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安排1.8亿元文旅体育重点项目资金,支持文化、旅游和体育事业发展,推动文化强市建设;安排16.3亿元医疗卫生健康资金,落实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各项工作资金保障,支持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财政保障机制;安排9.6亿元社会综合治理资金,支持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保障安全生产、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民族团结等。

8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可申领高龄补助

“具有昆明市户籍的80周岁高龄老年人,可以申领昆明市的高龄老年保健补助。”昆明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邬素梅介绍。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符合规定的老年人,可以带上自己的身份证、户口册、三张近期彩色照片等资料,到户籍所在地的社区进行办理,审批通过的当月就可以发放补贴。

据介绍,目前昆明市发放标准为:80到89岁每人每月60元;90到99岁每人每月120元;100岁以上每人每月500元。此外,昆明市各县(市)区可以在市级补助标准上提标发放。

此外,梁勇介绍,昆明市财政局对昆明市养老体系建设、运营方面进行补助,主要包括各级各类的公办、民办敬老院、新时代幸福食堂、适老化改造、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机构。其中,对建成通过验收且依法登记投入运营的民办养老机构,根据实有床位数,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运营补助和人员补助。对用自建产权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用租赁用房新办民营养老机构且租期5年以上的,入住率达到30%以上并年检合格的,新增床位按每张分别给予一次性建设补助。对民办养老机构接收老年人,给予床位运营补助。

同时,对取得养老护理职业资格证书,在民办养老机构从事养老护理工作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按照高级、中级、初级不同等级,在职在岗期间,分别给予护理补助。

此外,对居家养老机构运营给予专项补贴。昆明市率先出台了居家养老机构运营补贴的政策。公办、民办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成投入使用后,每年由市、县级财政纳入年度预算补助,每个居家养老中心(站)给予运营经费,按照市、县(区)级分板块比例承担。(春城晚报-开屏新闻 记者罗宗伟 《春城热线》栏目组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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