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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4日发布《鹏扬淳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分红公告》。本次分红为 2023 年度第一次分红。公告显示,本次分红的收益分配基准日为3月3日,详细分红方案如下:
本次分红对象为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为3月2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3月28日。选择红利再投资的投资者其现金红利转换为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NAV)确定日为2023年3月27日,该部分基金份额将于2023年3月28日直接计入其基金账户,投资者可自2023年3月29日起查询、赎回。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字[2002]128 号《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1)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收益分配手续费;2)收益分配采用红利再投方式免收再投资的申购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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